关于国庆节期间安全工作通知学院各部门: 按照黑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和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“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”文件指示精神,学院结合安全工作实际情况进行部署,具体安排如下,请各部门抓好落实,确保广大师生过一个平安、快乐、祥和的节日,保障国庆节期间学院的安全稳定。 一、提高认识,切实加强领导 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,周密安排部署,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、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,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,紧绷安全之弦。 二、突出重点,落实安全措施 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,认真制订国庆节期间安全防范措施并狠抓落实。一要按照“全覆盖、零容忍、严执法、重实效”的总体要求,在节前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自查,针对问题隐患进行整改,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;二要对教职工开展一次安全教育;三要落实好国庆节期间各层次人员值班工作;四要将钥匙备留一套,总务处在此期间要进行暖气试水,防止暖气及管道爆裂。 八大系要在假期前,充分利用系部大会、主题班会等形式,对学生进行一次以交通安全、食品安全、防火防盗防骗、校园贷、网络安全等方面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,普及学生安全常识,强化学生安全意识,提高学生自我防范和自救互救能力;要对“两节”期间返乡探亲、外出游玩的学生进行摸底登记,建立有效联络方式,实时监控学生动向;有在校上课或实训的部门,要明确责任人,落实专人管理。 三、有关要求 全体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,按照通知要求,抓好落实, 助推国庆节期间学院安全稳定! 安全工作委员会
上一条:关于省教育科学规划2018年度课题备案工作的通知[10-16] 下一条:科技项目立项通知[09-19]
【关闭】